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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美醫院就業推甄條件增加「擔任本院護理學生志工」(應屆畢業生必看!!!)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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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奇美醫院  函  

機關地址:台南縣永康市中華路九○一號
傳  真:06-2827486
承 辦 人:黃秋綿分機53006
聯絡電話:(06)281-2811
電子郵件:300012@mai1.chimei.org.tw
受 文 者:
中臺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97年10月13日
發文字號:(九七)奇護字第五四四一號


主旨:寄送本院應屆畢業生推甄條件增加「擔任本院護理學生志工」一案,請 查照!

明: 

一、為使畢業生能順利適應臨床職場,故增加應屆畢業生推甄條件「需曾於本院護理部擔任學生志工至少15天,且評值成績達80分以上」。

二、學生志工推薦條件如下:
        1
.護理學系(含)以上最後一學年。
        2.學業總成績須達班上前二分之一。

        3.實習成績平均達80分。

三、請 貴校協助公告學生,有意願學生經由學校協助初選,並統一填妥「護理學生志工推薦申請表」推薦且附上各學生成績證明正本:包含學業平均成績、班級排名〔個人名次班級人數〕、實習平均成績,於12月01日前寄送至本院護理部。

四、本專案負貴人:黃秋綿督導。電話:〔06〕2812811分機53006。

 

 

image申請表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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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
1.應屆畢業生(97學年度)欲參加明年3.4月奇美就業甄試者請務必參加奇美醫院志工服務
2.擔任志工服務時間可於寒假或連續假日前往服務
3.各班欲參加志工服務者,請在11/10前將申請表格送至系辦陳玉芬小姐,謝謝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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