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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】獎助金

發布日期 : 2025-05-26
明:
一、
獎補助對象: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公私立五專在校五年級學生、二技二年級學生。
二、
申請條件:
  
(一)有經濟輔助需求者(學校審查證明)。
  
(二)在學操行成績平均為甲等或80分以上。
  
(三)在學各學科成績均為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。
  
(四)在學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。
  
(五)能確實遵守獎助後應行履約義務者。
三、
計畫員額及獎助金額:
  
(一)計畫員額:每年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,未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,共4名。
  
(二)生活獎學金: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20萬,未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16萬。
四、
相關申請方式及履約義務如附件。



機關地址:
台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
承 辦 人:
江郁汝
聯絡電話:
04-25271180分機2341
電子郵件:
yuju@fyh.mohw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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