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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】113年度優良精神衛生護理人員選拔(即日起至113/9/30止)

發布日期 : 2024-09-04
一、 本學會將於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受理各公私立精神醫療院所及各級學校推薦名單;隨函檢附本學會113年各單位活動會員人數總表、選拔辦法及推薦表格各乙份,推薦表格請打字由貴單位護理主任/負責人蓋章且必須寫明貴院(校)所有精神護理人員總人數、會員比例,加蓋護理部(科、室)章或機關關防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寄回本學會(會址: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5號9樓之4)。
二、 推薦辦法:貴單位中本學會活動會員人數佔實際人數百分之七十以上者,11人至50人推薦1名,51人至100人推薦2名,以此類推(詳見選拔辦法);選拔年度近三年(含今年)必須為本學會活動會員(若漏繳會費,請儘速補繳),請貴單位依隨函所附之選拔辦法慎重遴選。
三、 推薦表格可於本學會網站www.psynurse.org.tw活動與消息→消息公告中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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