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臺中榮民總醫院】推薦甄試
發布日期 :
2024-02-06
如欲申請,請填寫附件之甄試人員名冊,並附上成績單,於3/22(五)前繳交至系辦行政組。
說 | 明: | |||||
一、 | 臺中榮民總醫院、埔里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薦送條件為在學成績:學業需達75分(含)以上、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(含)以上(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),名額不限。 | |||||
二、 | 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,在校成績比照學校推薦規定,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,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,不需再提報薦送。 | |||||
三、 | 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,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。 | |||||
四、 | 名冊請依推薦本院(或分院)各別造冊以公文函復本院(或分院)。 | |||||
五、 | 推薦期間: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,逾報名期限恕不受理。 | |||||
六、 | 推薦後本院將擇期辦理面試,面試合格錄取儲備,未來將依照本院缺額與面試成績排序依序進用,儲備期限6個月,男性需役畢才能進用到職,可延長儲備期限至1年。 | |||||
七、 | 隨函附上推薦名冊電子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