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 :
2025-03-17
十七、
推薦條件
9.專科(含)以上畢,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10.畢業成績-操行成績80分、實習成績80分及學業成績70分以上。
十八、
進用方式
17.若未具護理證書者,以「實習護士」進用。
18.經學校推薦,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安排報到日期。
19.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。
20.推薦學生名冊請於114年6月15日前函送本院護理部,懇請貴學院(校)踴躍推薦。
十九、
本院另有針對二技有護理師證書學生至本院實習最後一哩方案,如有學生符合資格歡迎推薦。
二十、
隨函附上推薦學生名冊(附件1)、徵才文宣(附件2)及護理教育獎助學金辦法(附件3)、二技有護理師證書學生至本院實習最後一哩方案(附件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