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文計畫口試口報及學位考試口試口報申請及其相關規定說明:
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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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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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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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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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論文計畫口試口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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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學年第1學期(碩2上學期)起即可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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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於碩士班課程委員會召開前1週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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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論文提案摘要表
2. 論文討論紀錄表
3. 口試口報當天:
(1) 請準備3份論文提案摘要表予口試口報委員,於考試結束後交回系辦留存。
(2) 校外口委若為第1次至本校擔任考試委員,請準備存摺影本。
4. 填寫護理系研究生論文口試登錄表 (Google 表單)
5. 學校 EIP 系統登錄並送出「第1階段-論文題目及構想」 (操作流程請參考研究生手冊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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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學位考試口試口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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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計畫口試口報通過後間隔6個月即可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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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於學位考試口試口報1個月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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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修畢應修課程與學分者 (歷年成績單)。
2. 註冊在學者 (學生證影本)。
3. 發表與碩士班專業課程相關之論文 (發表證明影本)。
4. 已通過論文計畫口試口報。
5. 論文初稿已完成並經指導教授同意者。
6. 研究生必須於修業期間參加校內或校外研究相關之學術研習會(研習證明影本)至少2場。
7. 研究生須於修業期間旁聽本系論文計畫口試口報至少1場及學位考試口試口報至少1場。
8. 取得6小時學術倫理課程證明。
9. 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、論文原創性比對軟體分析結果
10. 填寫護理系研究生論文口試登錄表 (Google 表單)
11. 學校 EIP 系統登錄並送出「第2階段-研究進度考核」、「第3階段-學位考試」 (操作流程請參考研究生手冊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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